昆山汉鼎精密金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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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“3.31”事故追责图解


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有:
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生产部门总监、副经理、车间主任、车间领班(兼职安全员)、安全经理、专职安全员和安全专员等,也就是说,几乎是能想到的、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直接责任人员全部“沦陷”。
追责结果非常令人震惊,前所未见,极具震慑力。
与此同时,报告中还建议了给予党纪、政务追责人员10人:1、昆山经开区安环局工贸科科长2、昆山经开区安环局环境监察与监测科副科长3、昆山经开区安环局副局长4、原昆山经开区安环局局长5、昆山市应急局基础科科长6、昆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7、昆山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8、昆山经开区党工委委员、管委会副主任9、昆山市委常委、昆山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、副主任10、昆山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











